| 为了确保2007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的成功举办,保护参会企业的商品及客商人身安全,防止火灾事故、人身事故发生。现将有关安全防火须知敬告如下:
一、各参会参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,明确防火责任人和签定责任书。
二、参会单位需进行装饰展位的,在装饰前必须将展位装饰方案、图纸、使用材料等报大会展区组作资质审查。审查合格后,与大会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,然后在大会展区组办理入场布展手续。 三、展位内的电器安装,必须由具有资格证的电工操作,并符合电器安装规范。电源由大会统一提供和负责施工搭线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。严禁使用煤气炉及电热器具。
四、展区内严禁使用易燃、有毒、有害材料进行装饰。如必须使用易燃材料时,必须作防火处理。展区内严禁吸烟。
五、凡装饰的展位,根据展位大小,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,灭火器材可以自带,也可在大会租借。自带的灭火器材必须由大会展区组负责检验认可。各参展单位租用大会灭火器材须交纳一定数量的防火器材保证金,撤展后视情况退还。
以上须知,望各参会参展企业遵守执行,如有违反,将视其情节,给予警告、罚款直至取消参会参展资格的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