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为进一步规范2004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“糖酒会”)交易秩序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结合长春市实际,现将禁止糖酒会“会外展”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本通告所称“会外展”,是指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展区以外的与糖酒会相关的一切展销活动。 二、凡在本市市区内从事糖酒会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,均须遵守本通告。 三、糖酒会实行统一管理、集中布展、集中交易,只设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一个展区。凡从事糖酒会相关商品的所有展销活动必须在展区内进行。 四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4年9月25日止,禁止各宾馆、酒店等接待服务单位及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室内外一切场所以任何方式提供为“会外展”场地。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从事与糖酒会相关商品的展销活动。 五、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积极配合会办加强对“会外展”的监督检查工作,积极宣传“会外展”对糖酒会正常交易秩序和公共安全所带来的严重危害。对提供“会外展”场地、扰乱糖酒会正常交易秩序的宾馆、酒店等接待服务单位及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。 六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对拒不接受执法部门管理、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七、本通告由会办会同工商局、公安局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卫生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。 八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
|